部门
朝阳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
注册
登录
首页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主题服务
便民服务
营商局简介
领导分工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及意见征集
最新动态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公示专栏
信息公开
在线咨询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阅读须知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事项编码:
11211300MB1582516X3000117009000
提醒:
1、您本次网上申报的办件,工作人员将在预受理之后联系您。
2、本人对办理该事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审批条件
办理该项业务,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才能进行业务的办理,请自检是否满足,符合请打勾。
《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建发[2009]10号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1、建筑电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年龄最低18周岁,最高60周岁; 2、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年龄最低18周岁,最高55周岁。 (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详见附件1)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所有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有器质性心脏病、精神病、癫病、震颤麻痹、癔病、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 2、所有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并且尚未解除; 3、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不得患有高血压。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收取材料
1.申请日期前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
2.申请人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县、区安监站加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印章,并注明审查人及日期)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县、区安监站加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印章,并注明审查人及日期)
4.经企业所在县、区安监站初审并盖章的 《辽宁省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二份)
注:本人对办理该事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下一步
您好!我是“”智能机器人,您想了解什么?请告诉我,希望我的答复能够让您满意。
智能问答
国家政务服务
投诉与建议
移动端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常见问题
互联网+督查
助企纾困
政策栏
收起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友情链接:
各省政务服务网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