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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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MB0U9844743000120209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
子项名称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适用范围 | 企业、个人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一、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二、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二)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无 |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办理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2911202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准营准办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 ||
办理查询 | 0421-2911202 | ||||
权限划分 | 市级、县级 |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无需纸质材料)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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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职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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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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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2 |
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3 |
医疗废弃物处理协议书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无 | 2 | 是 | 无 | 无 | 无 |
4 |
职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无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5 |
设施设备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无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6 |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7 |
管理制度文本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无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无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9 |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 | 1 | 是 | (4)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doc | (3)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doc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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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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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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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自取或邮寄 | 动物诊疗许可证.png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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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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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新野 | 2023-05-19 10:32:36.906 | 无此状态 | ||
王鑫宇 | 2023-03-02 14:30:17.302 | 无此状态 | ||
建平县叶柏寿海波宠物医院中心 | 2023-01-31 10:31:04.107 | 无此状态 | ||
建平县叶柏寿永利宠物医院中心 | 2022-12-12 10:52:15.741 | 无此状态 | ||
杨金亮 | 2022-08-26 16:36:52.589 | 无此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