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设立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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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设立审批 | ||||
事项编号 | 1121132400120713454000122013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设立审批 | ||||
子项名称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设立审批 | ||||
审批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做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 ||||
适用范围 | 喀左县范围内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受理机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2013年第55号)第七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二)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三)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58号)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 ||||
禁止性要求 | (一)申请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二)设立地点 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1.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 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居民住宅区; 4.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 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大城子街道青年街77号 B座六楼综合受理15-23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 下午1:30-17:00(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4822583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准营准办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 通办范围 | 全县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 | ||
办理查询 | 0421-4822583 | ||||
权限划分 | 喀左县范围内 |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是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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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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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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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doc | 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样表).docx | 无 |
2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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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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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IMG_0002.jpg | IMG_0002.jpg | 无 |
3 |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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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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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4 |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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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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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5 |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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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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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6 |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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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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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7 |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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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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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8 |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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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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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9 |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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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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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10 |
组织机构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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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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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11 |
容缺受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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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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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是 | 容缺受理承诺书(空白).docx | 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docx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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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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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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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窗口受理及快递送达 | 娱乐经营许可证.jpg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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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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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利州街道金钻歌厅 | 2022-11-29 11:11:59.568 | 无此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