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
职权名称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
事项编号 11211300MB195872063000164145000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业务名称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
子项名称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并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十六条:“……(二)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建设工程使用林地。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禁止性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林地项目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省初审省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2910441 监督投诉渠道 0421-2659052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其他
法人:农林牧渔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权限划分 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审批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容缺受理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法律
1
2
《使用林地申请表》(原件1份)
其他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3 使用林地申请表.doc 使用林地申请表.doc
3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
其他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文)第十二条 按照规定需要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和审批的建设项目,下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省“四减”“颗粒化”内容。
3
4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查验表
其他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文)第七条(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省“四减”“颗粒化”内容。
3
5
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文),第七条 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1 3
6
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文)第七条(二)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属于批次用地项目,提供经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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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第七条(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省“四减”“颗粒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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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特殊情况需补充的材料
申请人自备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第七条 (三)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1 2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使用林地审查意见 窗口领取,邮递申请人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docx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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