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 ||||
---|---|---|---|---|---|
职权名称 |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MB195872063210164045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 ||||
子项名称 |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 ||||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规章】《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6日农业部令第1号)第十一条:申请采集甘草和麻黄草的单位和个人须填写采集审批表,由采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级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集证。 | ||||
适用范围 | 甘草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 机构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 机构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不需联办 | ||
申请条件 | 符合法定条件的从事采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
禁止性要求 | 无禁止性要求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zgcy.gov.cn/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窗口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2915058 | 监督投诉渠道 | 0421—2659052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准营准办法人:准营准办, 农林牧渔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定期检验及依据 | 通办范围 | 全市 |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公示 |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 ||
办理查询 |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 ||||
权限划分 | 市级 | ||||
承诺时限 | 2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是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
1 |
书面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2 |
容缺受理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辽宁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
|
1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
3 |
《甘草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
1 | 1 | 是 | 甘草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doc | 申请书.docx | 无 |
4 |
采集地主管部门核发的《甘草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审核表》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
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
无 | 甘草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 | 现场领取或邮寄 | 甘草麻黄草采集证.doc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
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