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
职权名称 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
事项编号 11211300MB195872063000164070000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业务名称 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
子项名称 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
审批依据 《草原防火条例》 第十八条 在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在草原防火期内,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采取防火措施,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
适用范围 需要在草原防火期内,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要联审
申请条件 无受理条件
禁止性要求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zgcy.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政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联系电话 0421-2915058 监督投诉渠道 0421-2659052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其他
法人:农林牧渔
定期检验及依据 无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权限划分 市级、县级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无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容缺受理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辽宁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
1
2
确需野外用火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1 1
3
草原权属证明材料
其他
《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1 1
4
草原火灾安全防范方案及措施材料(包括草原火灾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措施和技术保障措施内容)
其他
《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1 1
5
申请个人或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1 1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书 现场领取或邮寄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书.docx
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