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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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MB195728583212036010002 | 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 ||
审批业务名称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
子项名称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规范性文件】《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医保办发〔2022〕16号) 【规范性文件】《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医保发〔2023〕16号) | ||||
适用范围 | 市本级参保 |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市本级参保 | ||||
禁止性要求 | 不符合政策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五楼 医保综合受理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朝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窗口咨询 电话咨询0421-2638919 | 监督投诉渠道 | 0421-2638960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定期检验及依据 | 通办范围 | 全市 |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办理查询 | 窗口查询 电话查询0421-2638919 | ||||
权限划分 | 无权限划分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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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1 | 1 | 是 | 转移样表.xlsx | 转移样表.xlsx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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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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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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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社保卡 | 即时送达 | 转移关系续接函.jpg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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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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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瑞晶 | 2022-06-22 09:35:38.025 | 无此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