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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节目审批
事项编码 11211382MB1555366Y400013200600006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修改)第七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令第638号修改,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正)第七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电部令第11号)第五条。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第七条:必要时广播电影电视部可以直接批准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发给相应的《许可证》。
适用范围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要联审
申请条件 (一)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 (二)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 (三)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 (四)接收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指定专用设备,通过国家境外卫星电视平台接收政策允许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禁止性要求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东城街道牛河梁大街69号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楼文旅广电局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6958213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准营准办
定期检验及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638号)修订) 第七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规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电部令第11号) 第五条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单位可直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政务服务网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办理查询 0421-6958213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县级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一)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 (二)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 (三)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 (四)接收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指定专用设备,通过国家境外卫星电视平台接收政策允许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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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638号)修订) 第七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规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电部令第11号) 第五条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单位可直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4 申请表.docx 申请表样表.docx
2
申请报告(申请书应当载明设立的理由,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住址、资金来源、资本数额,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
申请人自备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638号)修订) 第七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规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电部令第11号) 第五条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单位可直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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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包括:卫星电视系统技术方案、机房平面图及设计图纸、安装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及工程合同书、管理制度、具体管理人员情况)
申请人自备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638号)修订) 第七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规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电部令第11号) 第五条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单位可直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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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无特殊环节 无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实施机构 无承诺办理时限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批文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节目审批许可批复 电话通知,当场送达 批复文件.png
行政相对人不服的,可在60日内到辽宁省文化厅和朝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3个月到凌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无常见问题 无常见问题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审批科
审批 审批科
办结 审批科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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