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事项编码 |
11211382MB1555366Y400013201200001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审批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32号)第三条:市辖区、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可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第五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
适用范围 |
全县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受理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决定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
申请条件 |
(一)符合国家和本辖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建设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
(四)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五)有必要的场所;
(六)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东城街道牛河梁大街69号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楼文旅广电局窗口
|
工作时间 |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421-6921520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准营准办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办理查询 |
0421-6921520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权限划分 |
全县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