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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事项编码 112113220012054387400081800200001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审批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适用范围 辖区内出租企业从业人员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建平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建平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要联办机构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
禁止性要求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zgcy.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建平县交通运输局 五楼办公室 工作时间 国家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7813164 监督投诉渠道 0421-7066006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职业资格
法人:交通运输
定期检验及依据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zgcy.gov.cn/
办理查询 0421-7813164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辖区内出租企业从业人员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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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及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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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先进事迹介绍
申请人自备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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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可通过当场送达、窗口自取、邮递送达、线上办理等方式送达结果。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doc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办结 建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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