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记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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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210012043127421200503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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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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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规章】《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具体职责是:(一)负责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二)受理和处理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保管、维护、更新或者督促本机关有关机构保管、维护、更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四)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咨询问题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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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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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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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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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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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受委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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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朝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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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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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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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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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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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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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本省普通高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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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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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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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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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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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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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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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柳城街道燕州街113号政务服务中心 无差别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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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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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421-719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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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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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教育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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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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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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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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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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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通过电话、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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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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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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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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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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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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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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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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