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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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MB19587206321016404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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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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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规章】《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6日农业部令第1号)第十一条:申请采集甘草和麻黄草的单位和个人须填写采集审批表,由采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级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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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甘草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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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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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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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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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受委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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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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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受委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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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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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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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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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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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符合法定条件的从事采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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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禁止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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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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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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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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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zg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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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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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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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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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91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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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265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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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准营准办法人:准营准办,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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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定期检验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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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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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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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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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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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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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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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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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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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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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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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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