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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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MB1656343L300013202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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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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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令第638号修改,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正)第三条: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许可条件,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2009年8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60号,2015年8月28日修改)第四条: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第七条、第八条: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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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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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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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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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 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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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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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 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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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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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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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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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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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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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一)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
(三)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五)已具备和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网联网条件的单位,不再批准其单独设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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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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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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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省初审省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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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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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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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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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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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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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86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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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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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设立变更, 准营准办法人:准营准办, 文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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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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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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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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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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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286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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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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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1.县级审核,市级审批(接收境外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审批由市、县级负责审核,省级负责审批;接收境内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负责审核,市级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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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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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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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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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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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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