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电影发行单位(非跨省)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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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001200020N321013903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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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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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07年3月1日颁布)
第二十四条 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发行活动。
【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三十七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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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电影发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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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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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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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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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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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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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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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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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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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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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联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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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法定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场所和设备;
5.受委托代理发行2部以上的电影、电视剧;
6.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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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禁止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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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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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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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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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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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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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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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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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393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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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278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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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准营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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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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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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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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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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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3930880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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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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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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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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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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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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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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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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