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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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030012036435400012101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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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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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 自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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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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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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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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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市龙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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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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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朝阳市龙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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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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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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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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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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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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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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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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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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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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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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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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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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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大厅(科技大厦后身、太平洋电梯东侧)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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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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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421-7233535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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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7718890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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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设立变更法人:商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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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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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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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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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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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五段157号二期标准化厂房 龙城区营商局二楼商务局窗口
0421-7233535
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lcq&g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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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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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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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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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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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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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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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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