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接收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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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81001208233G400107500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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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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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2006年6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档案局文件档发〔2006〕2号)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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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地上、地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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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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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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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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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受委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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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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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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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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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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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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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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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工程竣工验收后,相关部门出具合格报告后,按《辽宁省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规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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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文件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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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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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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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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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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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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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北大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规划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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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国家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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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78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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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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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规划建设法人:国土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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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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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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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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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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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78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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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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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建平县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地上、地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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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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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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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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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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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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