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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事项编码 11211382001206203D400011700600003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适用范围 申请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补发、变更的企业法人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要联审
申请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禁止性要求 违反法律的情形不予受理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东城街道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楼住建局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21-6926960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其他
定期检验及依据 按照批准期限开工,依据《建筑法》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
办理查询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联系电话:0421-6986086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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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1 1 承诺书模板本.docx 承诺书模板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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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任一均可)
申请人自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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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暂无空白表格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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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自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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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暂无空白表格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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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
申请人自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1 1 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样本).docx 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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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1 1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样本).docx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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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申请人自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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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暂无空白表格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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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提交直接发包手续)
申请人自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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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暂无空白表格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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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特殊建设工程)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凭证、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一般建设工程)
申请人自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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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暂无空白表格和样本。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无中介服务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快递送达或当场送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无常见问题 无常见问题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源市晟昱菜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3-11-17 09:34:06.015 2023-11-17 09:34:06.016 2023-11-20 09:24:23.939 发证
*源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23-07-28 11:10:46.48 2023-07-28 11:10:46.48 2023-08-01 09:52:02.458 发证
*源市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06-26 15:55:08.895 2023-06-26 15:55:08.895 2023-06-28 14:14:56.378 发证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2023-05-29 14:57:08.98 2023-05-29 14:57:08.98 2023-05-31 09:31:37.099 发证
*源市宝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04-25 11:18:13.282 2023-04-25 11:18:13.282 2023-04-28 16:37:49.169 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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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建工科
审核 建工科
办结 建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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