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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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
事项编号 | 11211303761813006B4000122015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
子项名称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
审批依据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适用范围 | 全县 |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龙城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龙城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 ||
申请条件 | 已取得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单位 | ||||
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是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lcq&gb=1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大厅(科技大厦后身、太平洋电梯东侧) 2楼32号窗口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电话:0421-7261808 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lcq&gb=1 | 监督投诉渠道 | 0421-7261801 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lcq&gb=1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文体教育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督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督 | 通办范围 | 全县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lcq&gb=1 | ||
办理查询 | 0421-7261808 | ||||
权限划分 | 县级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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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副本
|
申请人自备 |
全省行政审批前置要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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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2 |
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
申请人自备 |
全省行政审批前置要件清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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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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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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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营业性演出许可 | 快递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jpg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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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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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