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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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名称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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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号 |
1121130000120040X532110180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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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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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业务名称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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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项名称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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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的经营者应当自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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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个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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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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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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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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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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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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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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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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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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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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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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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机务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与其申请管理的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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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违法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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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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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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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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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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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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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42号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分中心1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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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办理,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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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421-261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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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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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准营准办法人:准营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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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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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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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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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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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0421-261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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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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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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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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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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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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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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