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备案 | 
        
            | 职权名称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备案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00120040X53211018045000 | 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审批业务名称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备案 | 
        
            | 子项名称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备案 | 
        
            |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的经营者应当自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备案。" | 
        
            | 适用范围 | 个人、法人 |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 
        
            | 申请条件 |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机务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与其申请管理的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禁止性要求 | 违法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是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42号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分中心1号综合受理窗口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办理,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 
        
            | 联系电话 | 0421-2614760 | 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准营准办法人:准营准办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 通办范围 | 无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办理查询 | 0421-2614760 | 
        
            | 权限划分 | 市级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