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职权名称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事项编号 11211300MB195872063000815005000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审批业务名称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子项名称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审批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性质 授权组织
决定机构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性质 授权组织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不动产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21-2659050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421-2659052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其他
法人:其他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无需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电话咨询:0421-2659050
权限划分 全市、全县、市县共有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按照申报条件申报的事迹材料
申请人自备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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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备注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关于地灾防治奖励的公告.doc
救济途径
0421-2659052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