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助产手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申请 | ||||
---|---|---|---|---|---|
职权名称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助产手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申请 | ||||
事项编号 | 11211324319028072L4000123002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助产手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申请 | ||||
子项名称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助产手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申请 | ||||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 ||||
适用范围 | 2.从事医技和辅助工作的,应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3.符合《辽宁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受理机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 ||
申请条件 | 1.从事临床工作的,应取得医师资格; 2.从事医技和辅助工作的,应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3.符合《辽宁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 ||||
禁止性要求 | 不符合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的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省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是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大城子街道青年街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B座6楼综合窗口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4822261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0421-4822261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医疗卫生法人:医疗卫生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 通办范围 | 全县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 ||
办理查询 | 0421-4822261 | ||||
权限划分 | 县域内 |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是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
1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辽宁省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
1 | 1 | 否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docx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样表.docx | 无 |
2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先内部核查,共享)
|
申请人自备 |
《辽宁省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
1 | 1 | 否 | 无 | 无 | 无 |
3 |
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辽宁省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
1 | 1 | 否 | 无 | 无 | 无 |
4 |
2张2寸免冠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辽宁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
1 | 1 | 否 | 无 | 无 | 无 |
5 |
容缺受理承诺书
|
无 |
容缺受理管理办法
|
1 | 1 | 否 | 无 | 无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
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
证照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合格证 | 窗口自取或邮寄送达 | 母婴保健合格证书皮.jpg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
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