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药品投诉举报受理服务
职权名称 药品投诉举报受理服务
事项编号 11211381318744763E4212072001000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审批业务名称 药品投诉举报受理服务
子项名称 药品投诉举报受理服务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零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并依法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了解疫苗信息,对疫苗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举报疫苗违法行为,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有权向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察机关举报。有关部门、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严重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给予重奖。 【行政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650号,2017年5月4日国务院令第680号修正,2021年2月9日国务院令第739号修正) 第七十九条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等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联系方式,接受咨询、投诉、举报。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等部门接到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的咨询,应当及时答复;接到投诉、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答复。对咨询、投诉、举报情况及其答复、核实、处理情况,应当予以记录、保存。   有关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等部门对举报人应当给予奖励。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行政法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6月16日国务院令第727号) 第五十八条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网站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并及时答复或者处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规章】《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根据2022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第二次修正)第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联办
申请条件 非依申请事项。
禁止性要求 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   (一)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   (二)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   (三)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   (四)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   (五)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   (六)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   (七)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   (八)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zgcy.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北票市北大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21-5812315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消费维权
法人:医疗卫生, 其他
定期检验及依据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zwfw.zgcy.gov.cn/
办理查询 0421-5812315
权限划分 县级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非依申请事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投诉举报结果反馈 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60日期限届满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正在办理。办结后,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办理结果。 投诉举报中心.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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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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