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 | ||||
|---|---|---|---|---|---|
| 职权名称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 |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MB1582516X3212017217001 | 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审批业务名称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 | ||||
| 子项名称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 | ||||
| 审批依据 | 依据《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留朝来朝”专项行动推动新时代朝阳振兴的实施方案》(朝委人才〔2023〕2号)。 第二部分 具体措施 第8条 落实一次性购房补贴。从2023年开始,为应届毕业生且在朝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用于在朝阳市域内购买首套商品房,补贴标准为博士30000元,硕士及本科生10000元,其中博士不受是否为应届毕业生限制。购房补贴政策采取市县财政共担形式兑现,博士、硕士省委选调生补贴由市本级承担,其余本科生补贴由购房所在县(市)区承担。 | ||||
| 适用范围 |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应届高校毕业且在朝阳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博士不受是否为应届毕业生限制。高校毕业生须签订3年及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的符合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其他情形。 |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联办机构 | ||
| 申请条件 | 符合申请要求 | ||||
| 禁止性要求 | 无禁止性要求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是 |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文化路三段1号书香欣苑21楼 住保中心人才购房补贴窗口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8:30-11:00;13:30-16:00(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 ||
| 联系电话 | 0421-2650030 | 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 |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需定期检验及依据 | 通办范围 | 全市 | ||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公示 | https://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 办理查询 |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0421-2650030 | ||||
| 权限划分 | 市县 |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
| 1 | 
                                                购房资料包括合同备案确认书、契税完税凭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或不动产登记证书
                                         | 无 | 
                                                “高校毕业生留朝来朝”专项行动方案
                                         | 无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 2 | 
                                                申请人身份证、本人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及银行卡号
                                         | 无 | 
                                                《中共朝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留朝来朝”专项行动推动新时代朝阳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委人才〔2023〕2号)
                                         | 无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 
| 3 | 
                                                高校毕业生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 无 | 
                                                《中共朝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留朝来朝”专项行动推动新时代朝阳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委人才〔2023〕2号)
                                         | 无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 
| 4 |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书。
                                         | 申请人自备 | 
                                                《中共朝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留朝来朝”专项行动推动新时代朝阳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委人才〔2023〕2号)
                                         | 无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
| 不收费 | ||||||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
| 无 | 无 | 15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 | 无 |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
| 无 | |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