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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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318840894M3000123019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 | ||||
子项名称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 | ||||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 ||||
适用范围 |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 |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授权组织 |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授权组织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 ||||
禁止性要求 | 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不予许可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是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市政务服务大厅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2656700 | 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设立变更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定期检验及依据 | 通办范围 | 全市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办理查询 | 电话查询:0421-2828810 网上查询:http://zwfw.chaoyang.gov.cn | ||||
权限划分 |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 二十二条第二款“下放市级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管理第10项”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4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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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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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卫监督发〔2009〕110号)第十八条 取得卫生许可证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二)公安或工商部门等出具的变更情况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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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否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表.doc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表样表.doc |
1.材料应用A4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交一份原件;2.表格应填写完整,其中申请表须使用黑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做到书写规范、字迹清晰、纸面整洁,不得空项涂改,空白处以“无”字填写,凡文字前有□者,应当选择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3.生产项目分为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4.生产方式分为生产或分装;5.生产产品类别按卫生部“消毒产品分类目录” 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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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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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卫监督发〔2009〕110号)第十八条 取得卫生许可证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二)公安或工商部门等出具的变更情况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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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否 | wjw381示范文本.jpg | wjw381示范文本.jpg |
1.证件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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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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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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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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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消毒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 | 当场送达或邮寄送达,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png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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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申请材料档案格式有什么要求? | 根据《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文字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图文清晰。材料应当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计算机打印文件材料应当采用耐久材料。二是申请材料应当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或签字)。申请材料页数较多不便逐页加盖印章时,也可以采用加盖骑缝章的形式。三是申请材料如有更正,须在更正处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确认。四是材料应当统一使用A4型纸;纸张大于A4型纸的,应当折叠成A4幅面;纸型小于A4型纸的,应当用A4型纸投裱。五是申请材料无需装订,不得有订书钉、骑马钉等金属物。 |
证照分离改革中有哪些便民利企举措?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1]17号)中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有以下措施: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开办理进度。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在哪里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 | 可以在申请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处进行说明。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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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龙城制药有限公司 | 2024-07-03 16:26:42.101 | 无此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