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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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
事项编号 | 1121138100120833XN4210115065005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
子项名称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
适用范围 | 企业和个人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受理机构 | 北票市自然资源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北票市自然资源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辖区内用地单位或个人 | ||||
禁止性要求 | 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 支持预约办理 | 无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北大路72号 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
联系电话 | 0421-5050203 0421-5099600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规划建设法人:国土规划建设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办理查询 | 0421-5050203,0421-5099600 | ||||
权限划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74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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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向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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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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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用地规.png | 用地规.png | 无 |
2 |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材料:(1)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应附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相关附件、附图;(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4)标明建设项目拟用地位置的地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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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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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用地规.png | 用地规.png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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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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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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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当场送达,电子证照 | 0001(3).jpg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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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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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