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入伙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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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入伙备案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001200696J3211112001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备案 | ||
审批业务名称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入伙备案 | ||||
子项名称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入伙备案 | ||||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7年9月1日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 【规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12月5日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二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原审核机关备案。 | ||||
适用范围 | 无 |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司法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辽宁省司法厅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依法已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司法局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2625008 | 监督投诉渠道 | 04212622884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设立变更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朝阳市市政务服务网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市政务服务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
权限划分 | 由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转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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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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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原审核机关批准。具体办法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办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原审核机关备案。第二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包括吸收新合伙人、合伙人退伙、合伙人因法定事由或者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被除名。新合伙人应当从专职执业的律师中产生,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但司法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合伙人退伙、被除名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法律、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处理相关财产权益、债务承担等事务。因合伙人变更需要修改合伙协议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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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是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入伙登记表(含承诺书).doc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入伙登记表(含承诺书)(示范).pdf | 无 |
2 |
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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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原审核机关批准。具体办法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办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原审核机关备案。第二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包括吸收新合伙人、合伙人退伙、合伙人因法定事由或者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被除名。新合伙人应当从专职执业的律师中产生,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但司法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合伙人退伙、被除名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法律、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处理相关财产权益、债务承担等事务。因合伙人变更需要修改合伙协议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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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
3 |
合伙人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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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原审核机关批准。具体办法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办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原审核机关备案。第二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包括吸收新合伙人、合伙人退伙、合伙人因法定事由或者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被除名。新合伙人应当从专职执业的律师中产生,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但司法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合伙人退伙、被除名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法律、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处理相关财产权益、债务承担等事务。因合伙人变更需要修改合伙协议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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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是 | 合伙人入伙会议决议.doc | 合伙人入伙会议决议参考样例.pdf | 无 |
4 |
原合伙人与新合伙人签订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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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原审核机关批准。具体办法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办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原审核机关备案。第二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包括吸收新合伙人、合伙人退伙、合伙人因法定事由或者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被除名。新合伙人应当从专职执业的律师中产生,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但司法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合伙人退伙、被除名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法律、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处理相关财产权益、债务承担等事务。因合伙人变更需要修改合伙协议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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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是 | 原合伙人与新合伙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参考样例.docx | 原合伙人与新合伙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参考样例.pdf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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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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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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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 | 无 | 无 | 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doc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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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律所执业证原件? | 需要副本原件 |
原合伙人与新合伙人签订的书面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 需要包括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出资金额,所占比例,对原协议的态度。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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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