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申请
职权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申请
事项编号 11211300738795399J3000125046001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业务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申请
子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申请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第十九条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规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适用范围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工作,应当办理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审查不通过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656809 监督投诉渠道 0421-2656809、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安全生产, 准营准办
定期检验及依据 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有效期满后,批发企业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chaoyang.gov.cn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2656809)、政务服务网(https://zwfw.chaoyang.gov.cn)、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权限划分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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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批发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
申请人自备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3 yjj231空白表格.docx 烟花申请书.pdf
按照填写要求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楚、工整,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政府部门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 1 申请表样表.jpg
在线核验
3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申请人自备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 yjj203示范文本.JPG yjj254示范文本.png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应急预案备案进行内部核查
4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政府部门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 1 yjj264示范文本.png yjj264示范文本.png
可以内部核的进行内部核查,其它证件复印件完整、清晰、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5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申请人自备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 yjj244示范文本.png
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要求清晰可辨、与实际相符,单位盖章。
6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不再提交,改为部门内部核查)。
其他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2 1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2〕5号危化二级标准化企业.pdf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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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政府部门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65号)第十二条 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批发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批发企业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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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为持证人本人所有,且在有效期限内,复印件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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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大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办法》第一条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容缺受理。
1 容缺受理承诺书.docx 容缺受理承诺书样表.docx
申请人申请容缺受理的,应当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申请的,《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办理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受托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 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企业行为
2 安全评价报告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企业行为 企业行为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窗口领取,邮递申请人,自行下载电子 烟花学科.jpg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请问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有什么区别?分别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 2、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