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更
职权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更
事项编号 11211300MB0W1835743210172078004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业务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更
子项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更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发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联办机构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材料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人民路1B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A01市场局窗口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2650722 监督投诉渠道 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准营准办, 医疗卫生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s://zwfw.chaoyang.gov.cn
办理查询 0421-2650722
权限划分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材料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 第十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1 1 变更申请表1.jpg 变更申请表2.jpg
2
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自备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 第十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1 1
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更的:提供人员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申请人自备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 第十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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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无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药品经营许可证》结果样本-副本.jpg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无常见问题 无需解答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