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1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职权名称 1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事项编号 11211300MB152985413000524006000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审批业务名称 1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子项名称 1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7号)第七十八条 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区、旗)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所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所有,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行政法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7号)第七十八条 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区、旗)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所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所有,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辽河街262号 一楼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北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5058581 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6897006 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8988917 建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7869906 喀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5252020 双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3851005 龙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2928911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421-3995567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优待抚恤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公开化发放
办理查询 窗口查询
权限划分 区级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行政法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7号)第七十八条 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区、旗)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所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所有,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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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身份证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1 1
2
退役证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1
3
银行卡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1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无结果样本.docx
救济途径
市级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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