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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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
事项编号 | 11211381001208364C4000109118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
子项名称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 ||||
适用范围 | 个人,企业 |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受理机构 | 北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北票市公安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pc.zwfw.gat.ln.gov.cn/cases?regionCode=211223&caseDefinitionName=%E6%B0%91%E7%94%A8%E7%88%86%E7%82%B8%E7%89%A9%E5%93%81%E8%B4%AD%E4%B9%B0%E8%AE%B8%E5%8F%AF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北大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公安综合窗口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
联系电话 | 0421-5855295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0421-5855210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其他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政务服务平台 | ||
办理查询 | 网络查询或电话查询 | ||||
权限划分 | 无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无需纸质材料)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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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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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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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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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 当场送达、自取或邮寄送达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jpg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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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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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