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出版物批发单位的设立
职权名称 出版物批发单位的设立
事项编号 11211300001200020N3210139059001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业务名称 出版物批发单位的设立
子项名称 出版物批发单位的设立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订)(全文)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8〕35号)
适用范围 设立省(中)直出版物批发企业,省(中)直企事业单位(包括省属出版发行集团、新闻出版单位等投资或控股开办的出版物批发企业;)在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新闻出版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新闻出版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无联办机构
申请条件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zgcy.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2789858 监督投诉渠道 0421-2788666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准营准办
定期检验及依据 无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市行政审批局或http://zwfw.zgcy.gov.cn/
办理查询 朝阳市行政审批局或http://zwfw.zgcy.gov.cn/
权限划分 市本级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现场受理办结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申请人自备
0
1 1
2
辽宁省出版物批发业务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0
1 1 辽宁省出版物批发业务申请登记表.doc
3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0
1 1
4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0
1 1
5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0
1 1
6
企业章程
申请人自备
0
1 1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许可证 现场领取或者邮寄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png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