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申请变更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登记项目(包括传播范围、节目类别、传播方式等) | ||||
---|---|---|---|---|---|
职权名称 | 申请变更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登记项目(包括传播范围、节目类别、传播方式等)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MB1656343L3210132047001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申请变更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登记项目(包括传播范围、节目类别、传播方式等) | ||||
子项名称 | 申请变更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登记项目(包括传播范围、节目类别、传播方式等) | ||||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根据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附件第303项: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实施机关: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规章】《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发布根据2021年10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三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五条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须取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 第六条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第十一条: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的,应当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第48项:取消省级广电部门实施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 ||||
适用范围 | 无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一)符合国家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节目资源; (三)具备与视频点播业务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 (四)所使用的系统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五)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六)有确定的传播范围; (七)具备与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相适应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八)有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的方案; (九)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无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2860978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421-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准营准办, 文体教育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辽宁政务服务网 | ||
办理查询 | 辽宁政务服务网 | ||||
权限划分 | 无 |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
1 |
变更后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申请变更)
|
申请人自备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2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
2 |
变更后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申请变更)
|
申请人自备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2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
3 |
项目变更申请报告(申请变更)
|
申请人自备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2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
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
1 | 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
证照 | 无 | 无 | 24.0.jpg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
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