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职权名称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事项编号 11211324558199880M4002014001001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审批业务名称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子项名称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三条 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 (三)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人员参保登记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录入人员参保登记信息,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即公民身份号码),进行人员参保登记处理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属于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人群的,可采用专门方式采集相关信息,并作特殊标记。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喀左县社会保险事务服务部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喀左县社会保险事务服务部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要联审
申请条件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172.31.130.51:9080/sso/login.html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政务服务中心B座 三楼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4825950 监督投诉渠道 04214822366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社会保障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办理查询 0421-7981970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权限划分 县级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用人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能通过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数据获取单位注册信息的,免于提交))
申请人自备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规章】《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3.【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第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5.【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时,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1 1 营业执照.jpg 营业执照.jpg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企业参保登记信息确认表.jpg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无常见问题 无常见问题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