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职权名称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事项编号 11211324001207222K4210709117040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审批业务名称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子项名称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喀左县公安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喀左县公安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喀左县大城子街道青年街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 7楼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0421-4807110 监督投诉渠道 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户籍办理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s://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办理查询 https://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权限划分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不支持网上提交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落户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的,由派出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群众无需额外提交材料
申请人自带申请材料
1
2
落户在本人合法所有权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申请人自带申请材料
1
3
落户在城镇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申请人自带申请材料
1
4
本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居住证。有随迁人员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自带申请材料
1
5
落户在亲属朋友房屋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需挂靠城镇亲属朋友家庭户的,提供亲属朋友家庭户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申请人自带申请材料
1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户口本.jpg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据法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公民在什么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