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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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名称 | 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
| 事项编号 | 11211321001204259B4210511032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给付 | ||
| 审批业务名称 | 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
| 子项名称 | 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
| 审批依据 |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一、明确保障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二、规范认定流程。(一)申请。(二)查验。(三)确认。(四)终止。三、突出保障重点(一)强化基本生活保障。(二)加强医疗康复保障。(三)完善教育资助救助。(四)督促落实监护责任。(五)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四、强化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部门协作。(三)加强监督管理。(四)加强政策宣传。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66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二、规范认定流程(一)申请。(二)查验。(三)确认。(四)终止。三、突出保障重点(一)强化基本生活保障。(二)加强医疗康复保障。(三)完善教育资助救助。(四)督促落实监护责任。(五)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四、强化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部门协作。(三)加强监督管理。(四)加强政策宣传。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25号)一、扩大保障对象范围。根据各地工作实际,〔2019〕62号文件规定情形的基础上补充增加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两种情形。据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二、精准认定失联情形。三、强化动态管理。四、做好监护工作。 | ||||
| 适用范围 | 自然人 |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 受理机构 | 朝阳县民政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 决定机构 | 朝阳县民政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 申请条件 | 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无 |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各乡镇场(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便民服务大厅民政办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联系电话 | 0421-7196207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社会保障 |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国 | ||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公示 | 否 | ||
| 办理查询 | 现场查询 | ||||
| 权限划分 | 县级 | ||||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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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读证明(已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十八周岁后仍在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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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按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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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否 | 无 | 无 | 无 |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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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收费 | ||||||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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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
| 其他 | 生活费发放 | 现场送达 | 事实.docx |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
| 无 | |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