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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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MB0U9844743210720038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 ||
审批业务名称 |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 | ||||
子项名称 |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 | ||||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农业部令第5号修正)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 | ||||
适用范围 | 无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共有的渔业船舶,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共有人申请;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约定的共有人一方申请。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无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政务服务大厅 综合窗口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2976586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农林牧渔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公示 | 无 | ||
办理查询 | https://zwfw.chaoyang.gov.cn | ||||
权限划分 | 1.《关于辽宁省各级渔港监督机构职责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文件 渔港【1998】6号)省级渔港监督机构主管全省渔业船舶船名、船号核编和与渔业 船舶登记工作,承办全省441千瓦以上渔业船舶、远洋渔业船舶、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的渔业船舶、境外购进的渔业船舶、公务船、中央、国属企事业及大连湾渔港监督处辖区内渔业船舶的登记;市级渔港监督机构负责本市辖区内渔业船舶登记管理工作,具体承办44.1-441千瓦(不含441千瓦)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区渔港监督负责对本辖区内渔业船舶的登记工作,承办44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的登记工作。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600马力以上从事国内捕捞的渔业船舶登记(由市级政府渔港监督机构管理)。 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4〕30号),国内441KW(含)以上非捕捞渔船(不含公务船)、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的国内渔业船舶、境外购进的国内渔业船舶,以及大连湾渔港监督处辖区内的国内渔业船舶船名审批及登记(下放至渔港所在地县级渔港监督机构管理) |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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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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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申请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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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否 | 所有权登记申请表.png | 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示例).png | 无 |
2 |
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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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共有的渔业船舶,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共有人申请;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约定的共有人一方申请。 申请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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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否 | 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身份证.pdf | (示例)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身份证.pdf | 无 |
3 |
取得渔业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共有的渔业船舶,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共有人申请;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约定的共有人一方申请。申请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二)取得渔业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
1 | 1 | 否 | 建造合同或买卖协议.pdf | 建造合同或买卖协议样本.pdf | 无 |
4 |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依法需要取得的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共有的渔业船舶,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共有人申请;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约定的共有人一方申请。申请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依法需要取得的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
|
1 | 1 | 是 | 船名核准或船检证书.pdf | 船名核准或船检证书(样本).pdf | 无 |
5 |
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共有的渔业船舶,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共有人申请;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约定的共有人一方申请。 申请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四)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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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否 | 船照片.jpg | 船照片.jpg | 无 |
6 |
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水丰水库渔船除外)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共有的渔业船舶,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共有人申请;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约定的共有人一方申请申请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六)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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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网批空表.png | 示例网批.png | 无 |
7 |
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共有的渔业船舶,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共有人申请;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约定的共有人一方申请。 申请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七)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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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养殖证空表.doc | 示例养殖证.doc | 无 |
8 |
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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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共有的渔业船舶,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共有人申请;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约定的共有人一方申请。 申请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八)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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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进口渔业船舶胡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海关办结手续的证明.pdf | 进口渔业船舶胡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海关办结手续的证明(样例).pdf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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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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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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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无 | 无 | 所有权证书.bmp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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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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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