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
职权名称 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
事项编号 11211324001207476G4212005044000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审批业务名称 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
子项名称 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喀左县教育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喀左县教育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喀左县青年街77号 喀左县营商环境建设局B座6楼无差别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4892423 监督投诉渠道 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教育科研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
办理查询 通过电话、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进度
权限划分 按法律规定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 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1 1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救济途径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