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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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
事项编号 | 11211382MB1555366Y4210133008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
子项名称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年6月24日修订)第一百零五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就当符合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行政法规】《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91项:经营高危险目许性体育项可,下放至省级以下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第二十八条 (二)下放市、县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管理1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
适用范围 | 自然人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受理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2.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3.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 ||||
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东城街道牛河梁大街69号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综合受理区综合窗口 | 工作时间 |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东城街道牛河梁大街6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台,0421-6921520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准营准办法人:准营准办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 通办范围 | 无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 | ||
办理查询 | 0421-6921520 | ||||
权限划分 | 全县 |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3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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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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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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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
2 |
申请书
|
无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
1 | 无 | 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表.doc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表(样表).doc | 无 |
3 |
社会体育指导员、救助人员职业资格证明
|
无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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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4 |
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
无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5 |
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材料
|
无 |
《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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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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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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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窗口领取或邮寄 | 高危体育证照.jpg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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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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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