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代开发票作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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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代开发票作废 | ||||
事项编号 | 11211381MB1894587G4001030046000 | 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审批业务名称 | 代开发票作废 | ||||
子项名称 | 代开发票作废 | ||||
审批依据 |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第56号修改)第二十六条 开具纸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作废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发票。开具纸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红冲”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无法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的,应当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 ||||
适用范围 | 无 |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北票市税务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北票市税务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申请条件 | 无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和平街 24号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12366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66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税收财务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 ||
办理查询 |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 ||||
权限划分 | 由国家税务总北票市税务局受理及审批。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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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已开具发票各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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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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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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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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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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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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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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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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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