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
|---|---|---|---|---|---|
| 职权名称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MB0W68936P3000121002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 审批业务名称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
| 子项名称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
|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 自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第十条:“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620号)第五条: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第七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 ||||
| 适用范围 | 对外劳务企业 |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商务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商务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 申请条件 |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3、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5、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记录。 | ||||
| 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律法规不予受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 |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燕都大街 朝阳市商务局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
| 联系电话 | 网络、电话0421-2858031、信件、邮件。 | 监督投诉渠道 | 网络、电话0421-2858031、信件、邮件。 |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资质认证 |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定期检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 国务院令第620号) | 通办范围 | 全市 |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 | ||
| 办理查询 | http://zwfw.zgcy.gov.cn | ||||
| 权限划分 | 市县区同权 | ||||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
| 1 |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辽宁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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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 2 |
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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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辽宁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 3 |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辽宁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 4 |
企业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辽宁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 5 |
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辽宁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 6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辽宁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
| 不收费 | ||||||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
| 证照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 邮寄或自取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证书.jpg |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
| 无 | |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