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持军队、武警警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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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名称 | 持军队、武警警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 | ||||
| 事项编号 | 11211300001200688P3210109277004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 审批业务名称 | 持军队、武警警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 | ||||
| 子项名称 | 持军队、武警警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 | ||||
|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经2024年12月10日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
| 适用范围 | 无 | ||||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公安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公安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
| 申请条件 | 无 |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无 |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无 |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无 |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大街一段2号正北方向160米 车管所窗口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 13:00-17:00 周六 8:30-11:30 | ||
| 联系电话 | 0421-2800122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证件办理法人:公安消防 |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公示 | 朝阳市市政务服务网 | ||
| 办理查询 | 0421-2800122 | ||||
| 权限划分 | 无 |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不支持网上提交 |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
| 1 |
1寸白底证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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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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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否 | 无 | 无 | 无 |
| 2 |
《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1 | 无 | 否 | 无 | 无 | 无 |
| 3 |
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1 | 无 | 否 | 无 | 无 | 无 |
| 4 |
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1 | 无 | 否 | 无 | 无 | 无 |
| 5 |
身份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1 | 无 | 否 | 无 | 无 | 无 |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
| 1 | 工本费 | 辽价发{2006}25号 | 10元/本 | 否 | 无 | 无 |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
| 证照 | 无 | 无 | t01f96a4bcd6c728f7b.jpg |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
| 无 | |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