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个人用户申请水表过户
职权名称 个人用户申请水表过户
事项编号 9121130012316068873212017264000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审批业务名称 个人用户申请水表过户
子项名称 个人用户申请水表过户
审批依据 【规章】《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不同用水性质为用户安装结算水表。用户与供水单位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持有异议的,由具有检测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水表可继续使用,检测费由用户承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水表由供水单位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用户发现结算水表损坏的,应当及时告知供水单位;供水单位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因供水单位未及时维修、更换造成水表计量数增加或者用水量无法计算的,由供水单位负担有关水费。因用户原因造成结算水表损坏不能计量的,供水单位可以按照其前12个月的平均用水量计算用水量。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性质 授权组织
决定机构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性质 授权组织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楼B6窗口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96655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其他
法人:其他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96655
权限划分 法定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个人用户申请水表过户 :1.房屋产权证原件; 2.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
1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救济途径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