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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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名称 |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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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号 |
11211300738795399J3210770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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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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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业务名称 |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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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项名称 |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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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七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2015年5月29日修正)第二十四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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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辽宁省内矿山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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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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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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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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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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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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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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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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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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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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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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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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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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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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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地市初审省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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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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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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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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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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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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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电话咨询:朝阳市应急管理局营商环境科 0421-265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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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电话 0421-289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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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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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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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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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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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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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电话咨询:朝阳市应急管理局营商环境科 0421-265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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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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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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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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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不支持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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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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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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