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有争议文物的裁定、特定文物的认定及文物级别的确认(不可移动文物)
职权名称 有争议文物的裁定、特定文物的认定及文物级别的确认(不可移动文物)
事项编号 11211300MB1656343L3000768004000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审批业务名称 有争议文物的裁定、特定文物的认定及文物级别的确认(不可移动文物)
子项名称 有争议文物的裁定、特定文物的认定及文物级别的确认(不可移动文物)
审批依据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2009年第46号)第三条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第十一条文物收藏单位收藏文物的定级,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确认。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民间收藏文物定级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民间收藏文物的定级工作。定级的民间收藏文物,由主管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 机构性质 授权组织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859010 监督投诉渠道 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文化体育
法人:文体教育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省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zwfw.zgcy.gov.cn
办理查询 0421-2859010
权限划分 三级以下文物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容缺受理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辽宁省容缺受理办法
1 1
2
裁定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1 审批申请表.doc 审批申请表.doc
3
申请裁定方提供市县部门文物认定材料
申请人自备 1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无特殊环节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对有争议文物的裁定、特定文物的认定及文物级别的确认.pdf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暂无常见错误示例 暂无常见错误示例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