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职权名称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事项编号 11211300MB0W1835743210731012000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审批业务名称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规章】《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32号公布 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监总局令第34号修改)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联审
申请条件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zgcy.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A01市场局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2650403 监督投诉渠道 0421-8890000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设立变更
法人:其他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zwfw.zgcy.gov.cn/
办理查询 0421-2650403
权限划分 市级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1 1
2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 1
3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1 1
4
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申请人自备
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1 1
5
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1 1
6
外国(地区)的出质人、质权人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提交其有权签字人的被授权文件
申请人自备
外国(地区)的出质人、质权人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提交其有权签字人的被授权文件
1 1
7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
申请人自备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
1 1
8
质权合同
申请人自备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1 1
9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申请人自备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1 1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批文 结果样本.jpg
救济途径
0421-8890000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