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设立
职权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设立
事项编号 11211300MB1582516X3210117160007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业务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设立
子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设立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 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下放或委托行使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辽政发〔2016〕37号)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第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辽政发〔2018〕8号)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index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07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657118 监督投诉渠道 0421-2657118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资质认证, 设立变更, 准营准办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阜新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
办理查询 窗口查询,或电话咨询0421-2657118
权限划分 市级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企业章程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2
注册建造师电子证原件扫描件(容缺)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原件扫描件(建议提供技术负责人业绩取得所在单位任职期间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带可查询真伪的二维码或其他验证方式)、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反映技术指标的图纸、环评报告(如有)等材料)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4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5
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6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容缺)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1 1
7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doc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doc
8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原件扫描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1 1
9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专业不满足要求可同时提供满足专业要求学历证明:如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和学信网网查截图。2010年以来获得职称证应可通过职称网网查,建议同时提供职称网网查截图。2010年以前无法网查,建议同时提供职称评审表。存在破格评审情况的建议同时提供破格评审相关材料。职称证由具有权限央国企评发建议同时提供人社部门授权相关证明文件。建议申报时同步提供企业职称查询账号密码)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1 1
10
技术工人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11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保证明(建议申报时同步提供企业社保查询账号密码)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1 1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建筑业企业资质(样本).jpg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