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
职权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
事项编号 11211300318840894M3000123014000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业务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
子项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
审批依据 1.《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适用范围 护士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要联审
申请条件 办理护士执业首次注册的受理条件 (一)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四)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五)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禁止性要求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市政务服务大厅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656700 监督投诉渠道 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医疗卫生
定期检验及依据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监管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办理查询 电话查询:0421-2828810 网上查询:http://zwfw.chaoyang.gov.cn
权限划分 《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 将护士执业注册下放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下放至县级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申请条件
办理护士执业首次注册的受理条件 (一)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四)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五)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有效证明
申请人自备
《护士条例》
1 1
无备注
2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辽宁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
申请人自备
《护士条例》
1 1
无备注
3
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2张
申请人自备
《护士条例》
1 1
无备注
4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护士条例》
1 1
无备注
5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自备
《护士条例》
1 1 护士执业注册审核表.doc 护士执业注册审核表样表.doc
无备注
6
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注册的,另需提交在省内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
申请人自备
《护士条例》
1 1
无备注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无中介服务 无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实施机构 无承诺办理时限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护士执业证书 当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微信图片_20180502104213.jpg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无常见问题 无需解答
办件公示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