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人民调解申请
|
职权名称 |
人民调解申请
|
事项编号 |
11211300001200696J3212012002002
|
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
审批业务名称 |
人民调解申请
|
子项名称 |
人民调解申请
|
审批依据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机制,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探索采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法律效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制度。
|
适用范围 |
无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司法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司法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
联审部门 |
无
|
申请条件 |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是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朝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421-2625090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421-2628718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司法公证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公示 |
无
|
办理查询 |
朝阳政务服务网,查询电话:0421-2625090
|
权限划分 |
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