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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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
事项编号 | 11211382MB1555366Y4000132012000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
子项名称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
审批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32号)第三条:市辖区、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可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第五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 ||||
适用范围 | 全县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受理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 ||
申请条件 | (一)符合国家和本辖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建设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 (四)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五)有必要的场所; (六)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东城街道牛河梁大街69号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楼文旅广电局窗口 | 工作时间 |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6921520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准营准办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 通办范围 | 全县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办理查询 | 0421-6921520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权限划分 | 全县 |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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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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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 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规章】《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32号) 第三条市辖区、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可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 第五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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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是 | 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申请表.docx | 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申请表样表.docx | 无 |
2 |
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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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 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规章】《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32号) 第三条市辖区、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可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 第五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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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否 | 无 | 无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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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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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特殊环节 | 无法律依据及描述 | 无实施机构 | 否 | 无 | 无承诺办理时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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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许可 | 电话通知,当场送达。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批复.doc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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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见问题 | 无常见问题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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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