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尾矿库回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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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尾矿库回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事项编号 | 11211324MB1925259L400012503700Y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业务名称 | 尾矿库回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子项名称 | 尾矿库回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三十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 ||||
适用范围 | 无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受理机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 ||
申请条件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尾矿库回采、闭库不需要提供); 2.采矿许可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提交,新建尾矿库项目提交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4.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尾矿库回采、闭库项目提供回采设计或闭库设计); 6.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尾矿库闭库项目提供闭库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办理类别 | 地市初审省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喀左县青年街77号 喀左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六楼综合受理10-12号窗口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4832002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安全生产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 ||
办理查询 | 电话咨询(0421-4832002) | ||||
权限划分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 ||||
承诺时限 | 9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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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告知承诺书
|
无 |
必要
|
无 | 无 | 是 | 告知承诺书.docx | 告知承诺书(示例).docx | 无 |
2 |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1 | 1 | 是 | 无 |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jpg | 无 |
3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1 | 无 | 是 | 空白申请表.doc | 样本申请表.doc | 无 |
4 |
尾矿库项目回采安全设施设计
|
申请人自备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4 | 无 | 是 | 无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bmp | 无 |
5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文件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4 | 无 | 是 | 无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bmp | 无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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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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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设施设计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第十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否 | 如,##法##条 | 企业行为 |
2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第七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否 | 如,##法##条 | 企业行为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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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无 | 设计审查批复样本.doc |
常见错误示例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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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受理时间 | 办结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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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